怎么转移社保?跨省社保转移的具体流程如下: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4、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向公司提出离职后,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社保费的缴费证明,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那么,怎么转移社保?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转移社保的流程如下:
申请迁出:
参保人需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社保关系迁出。
在申请过程中,社保局会打印一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作为转移社保关系的证明。
申请转入:
参保人持上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前往现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将社保关系转入。
现参保地社保局在接收到申请后,会开始办理社保关系的转入手续。
合并社保关系:
在两地社保局完成必要的沟通和确认后,会合并参保人的社保关系,并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这一步骤确保参保人的社保权益在转移过程中不受影响。
注意事项: 记录管理:在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记录保留: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转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后,应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跨省社保转移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
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
4、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向公司提出离职后,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社保费的缴费证明,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保没有工作异地转移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准备相关材料:
社保卡:确保社保卡在有效期内,且信息准确无误。
离职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你的离职时间和原因。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于验证个人身份。
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持上述材料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服务中心。
告知工作人员你要进行社保转移,并提交相关材料。
社保机构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社保转移接续证明》等相关文件。
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在异地找到工作并开始缴纳社保后(或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即使没有工作也可以办理转移),携带原参保地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中心。
提交材料并告知工作人员你要进行社保转入。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包括个人账户的划转等。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你本人。
个人交的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
如果符合转移接续的条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如果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结手续并通知:
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办结后,新参保地经办机构会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在整个转移过程中,参保人员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和了解转移进度及相关信息。同时,也需要注意核对转移前后的社保信息,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离职后五险一金的转移方式如下:
一、养老保险
转移手续:需携带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二、医疗保险
账户转移:根据规定,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当劳动者离职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无需转移: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离职后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四、失业保险
转移手续:如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怎么转移社保的全部内容,1、到北京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社保转移凭证;2、携带身份证和社保转移凭证到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入申请;3、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办理社保转入手续;4、在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社保登记,并按时缴纳社保费。北京社保转移至外地的条件:1、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